在“首届中国工业锅炉节能减排国际论坛”闭幕式上的讲话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宋继红副局长

   

今天,“首届中国工业锅炉节能减排国际论坛”在这里开幕了,这是中国工业锅炉行业的一件大事、一次盛会、一项有影响的活动。在此,我代表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对“首届中国工业锅炉节能减排国际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对论坛的主办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工业锅炉分会、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市国际展览公司等单位积极行动搭建这一平台,推动我国工业锅炉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做法表示由衷敬佩!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落实节约资源方针,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工业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等高耗能特种设备有着较大的节能空间,因此,挖掘企业潜力,加强政府节能监管,实现特种设备节能降耗,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紧迫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督管理。今年年初国务院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也对包括工业锅炉在内的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等环节提出了节能相关的要求。新条例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性与经济性相统一的工作目标。按照新条例的精神,实现全过程安全监察基本制度与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制度相统一,使“保安全、促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真正得以体现,对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新条例在节能监管方面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细化:

一是对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的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明确了节能的责任制度。新条例规定包括工业锅炉在内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并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状况全面负责;

二是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生产环节的节能制度。新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提出了包括工业锅炉在内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需要进行节能鉴定审查的规定,并明确了新产品能效测试的要求;

三是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使用环节的节能制度。规定了作业人员节能教育培训,规定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规定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锅炉清洗,提出了对超标设备应进行节能改造规定;

四是对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提出了要求,明确了节能监督管理制度。在实施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能耗严重超标的,应当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纠正。 同时,条例提出“检验检测机构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的规定。”

为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加强了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工作。这里我介绍一下这方面的主要情况:

第一,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机制。50多年来,我国已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完整体制,形成了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到报废的全过程安全监察制度,拥有3万多人的监察、检验队伍,形成了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四级监督管理网络。从我国国情出发,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机制,能够充分利用现有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资源,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同时,推进节能监管工作。这种机制有利于实现特种设备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有利于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的到位,有利于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建立并完善了高耗能特种设备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框架下,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7月3日颁布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16号令),内容包括高耗能特种设备的定义、范围、监管体制和基本原则等,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环节提出节能要求,对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模式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该办法的出台对建立完善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推进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另外,我局近期启动了《锅炉节能技术监管规程》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方法》两个技术规范的编写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体系。

第三,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体系。刚才,邢会长讲到锅炉实施行政许可制度,这是质检部门的职能。对于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我们按照国家行政许可管理原则,不增加新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而是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有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工作内容中增加节能监管的具体要求,今后,包括工业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制造许可及使用登记要求,除符合安全条件外,还要符合节能的相关要求。完善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全过程节能把关要求,逐步建立有效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体系,形成企业主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典型带动的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格局。

第四,通过专项行动,解决突出问题,快速取得实效。目前我国再用锅炉已达57万台,其中燃煤锅炉43万台,属于高耗能特种设备。2008年我局开展了工业锅炉“三个万”节能工程,完成了1000家锅炉制造企业的产品能效状况调查、100239台在用工业锅炉能效状况抽样普查、4003台在用工业锅炉的能效测试评价、9672台工业锅炉节能改造、106294台工业锅炉水处理达标、215560名司炉人员节能知识培训,明令淘汰了低能效小锅炉7686台,建立了840个节能工作试点示范,探索出一批如系统改造、排污控制、余热利用、水处理达标、冷凝水回收、集中供热、热电联供、小锅炉淘汰、锅炉房节能管理达标活动等工作方法。通过这些措施和各部门的联动,全年实现节约标准煤1115万吨。2009年我局又组织开展“四个五”节能工程,即开展5万个锅炉房节能管理达标活动、50%以上工业锅炉(4吨以上)水处理达标、5000名节能监管与能效测试人员节能知识培训、5项以上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前,我局已向各省下达了“四个五”节能工程任务目标,各项工作在正积极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建立健全高耗能特种设备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节能技术规范和锅炉能效评价标准;继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完善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体系;启动工业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和新产品能效测试。通过这些有力措施,推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稳步提升。

各位来宾各位代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各个部门、各个单位特别是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希望我们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最后,我祝愿“首届中国工业锅炉节能减排国际论坛”取得圆满成功,祝愿我国工业锅炉行业的发展蒸蒸日上,前景更加美好!

 
 
 
 
 
 
 
Copyright © 2009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电话:021-51020808 51803299 传真:021-51803258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宝昌路297号  网络备案号:沪ICP备0908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