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九届国际锅炉、辅机及工艺设备展览会和第二届工业锅炉节能减排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国家质检总局特设局节能处处长—张建荣

首先对论坛的顺利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借此机会,我将我国工业锅炉节能工作在国家节能减排工作中的意义及相关政策向大家做个介绍。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央对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紧锣密鼓的部署和安排。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召开三次会议,先行部署节能减排工作。7月19日,国务院召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已于8月31日由国务院正式下发。该方案提出了12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并明确提出国家“十二五”节能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16%,比2005年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9月2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强调,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识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打赢节能减排持久战和攻坚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0月2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部署近期经济工作。在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的9项工作中,其中第七项提出:狠抓节能减排不放松。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居民与企业正常用电和采暖用能,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政策执行变形走样。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第四部分,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中,将实施锅炉窑炉改造列为第一项,并明确提出,到2015年,工业锅炉、窑炉平均运行效率比2010年分别提高5个和2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在国家节能减排工作中所处的地位及重要性。

二、充分认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高耗能特种设备具有巨大的节能空间

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运行安全。同时,特种设备中的锅炉、换热压力容器和电梯等具有数量多、增长快、能源消耗量或者转换量大的特点,属于高耗能设备。截止2010年底,我国共有高耗能特种设备月300.3万台,其中锅炉60.7万台,换热压力容器76.8万台,电梯162.8万台。大家知道,锅炉是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也是能源消费大户和重要污染源。2010年我国原煤产量32.4亿吨,锅炉用煤约22.4亿吨,约占全国煤炭产量的70%。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燃煤工业锅炉的能效水平相对较低,“十一五”期间其平均运行效率为65%左右,要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5%~20%,目前工业锅炉每年用煤约6亿吨,可见仅燃煤工业锅炉就有约7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潜力。因此,抓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对国家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大有可为。

(二)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锅炉节能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节能减排。为了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节能减排战略部署,10月9日,总局召开了质检系统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质检系统节能减排工作。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和总局节能减排工作部署,总局特种设备局于2011年10月18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锅炉节能工作的意见》,《意见》中对锅炉生产、使用单位、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等提出明确要求,在此,特别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1. 全面落实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

锅炉制造企业要求:

各锅炉制造企业应当高度重视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2012年4月30日之前,未提供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报告或测试计划的,锅炉产品不得出厂,对已提供测试计划的,测试工作必须在2012年4月30日之前完成。锅炉生产企业要根据生产和市场情况,抓紧时间科学安排,特别是要充分利用今冬采暖季节锅炉投运的有利时机,加快开展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

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机构要求:

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期间,各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机构应参照《关于报送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情况的通知》(质检特函[2011]30号)的规定,每月25日前向我局报送当月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情况。

我局将定期公布各地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进展情况,对于进度严重滞后的,我局将约谈当地省级监察机构和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予通报。

2. 积极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

锅炉制造企业应当高度重视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工作,及时报送审查,以免将设计问题遗留到制造环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近期要求各省要专门召开一次由本区域内监督检验机构、能效测试机构和锅炉制造企业等参加的专题会,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加快推进能效测试工作。

(2)加强对锅炉制造企业落实《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不按要求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和能效测试工作的企业,由监察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通报批评或做相应处理。

(3)对于2012年4月30日以后,锅炉生产企业未在《规程》规定制造数量内完成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的,从事锅炉制造监督检验的各级检验机构,应暂停出具该型号锅炉产品监督检验证书。

三、行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工业锅炉分会在推进我国工业锅炉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工业锅炉分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国家工业锅炉节能减排有关方针政策力度,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利的技术支持,同时及时反映企业诉求,为推进我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们希望在各位专家、同仁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我们共同努力下,不断开拓进取,为实现节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愿“第二届中国工业锅炉节能减排国际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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