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我局今年特种设备节能工作要点,推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或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我局曾在今年4月发出的《关于做好2011年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1〕36号)中,要求有条件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有关科研机构、企业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或产品)的遴选工作。为了保证遴选推荐工作按计划进行,请你局结合本地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或产品)的遴选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见附件)要求于2011年8月10日前填报我局(纸质及电子版)。已经国家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或总局推荐过的节能技术(或产品)不再推荐,具体项目可查询国家发改委和总局网站。
联系人:王中伟
电 话:010-82262240
传 真:010-82260183
邮 箱:wangzhongwei@vip.csei.org.cn
附 件: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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