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工锅炉网服务: 黄金展位-网络服务-明星企业-友情合作-在线投稿-服务指南
 
服务热线:021-34781959-325
 
首    页 综合资讯 《工业锅炉》期刊 标准信息网 行业协会 上海工锅所 展会信息 国际论坛
用户名
密  码
请输入登录名和密码,按“登录”即可。
  中国锅炉网 >> 标准信息网 >> 标准新闻
 
关于印发《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11〕135号)
2011/3/21 10:08:32  来源:质检总局

国质检特函〔2011〕135号

 

关于印发《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规定,为了加强锅炉设计环节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总局在充分调研、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是一项新工作,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督促锅炉生产单位提升锅炉设计水平,确保锅炉设计符合《规程》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督促鉴定机构认真开展节能审查工作。对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本站对信息及信息来源的真实性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意见投诉 | 友情合作
Copyright @2004-2009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网络备案号:沪ICP备090865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