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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工业锅炉脱硫脱销
 
广东省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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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推荐:《工业锅炉》征订 2013/12/27 15:51:37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粤府办〔2003〕30号

转发省计委《广东省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计委《广东省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计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

一、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及火电厂脱硫现状

(一)二氧化硫排放现状二氧化硫(SO2)大量排放是我省酸雨形成的主要原因。SO2主要是由于使用含硫燃料而产生的。我省是能源消耗大省,能源消费以燃煤、燃油为主,燃煤、燃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超过80%,因而SO2排放量比较大。1998年1月,我省除茂名、河源、梅州、阳江4个市和乳源、新丰、陆河、连山、连南、阳山、清新、揭西8个县以外,其余地区酸雨污染比较严重,被国务院划定为酸雨控制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63%。随着经济发展,我省能源需求越来越大。虽然我省已采取推广使用低硫燃料或掺烧脱硫添加剂等脱硫措施,削减了SO2年排放量约12.8万吨,但全省SO2污染仍较严重。2002年,全省SO2排放总量仍达到97.57万吨,比2000年增长13.3%;SO2年日均值为0.027毫克/立方米,比2000年上升35%,比2001年又上升22%;全省酸雨频率为40.5%,比2000年上升1.8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能源消耗量约占全省71%,火电厂等能源加工企业主要集中在该地区, SO2污染尤其严重。2002年我省工业SO2排放量达到95.2万吨,占全省排放总量97.5%,其中火电行业排放SO2约62万吨,占整个工业排放量65%。截止2002年底,全省3588万千瓦电力装机总容量中,火电装机容量达到2552万千瓦,其中12.5万千瓦及以上装机容量1542万千瓦,其余为小火电机组。目前,省内大型火电厂主要通过采取燃用低硫煤和油,控制燃料含硫量削减SO2排放量,而地方小火电厂大部分无减排措施且普遍燃用高硫煤和油(含硫量平均高出大机组1-2倍),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大机组与地方小机组装机容量之比为1.5:1,而SO2年排放量比例约为1∶1.5。由于大型发电机组脱硫设备还需依赖进口,脱硫运行成本较高,国家和省尚未制定火电厂脱硫治理强制性措施等原因,全省绝大部分火电厂都未开展脱硫治理工作。部分地区为改善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纷纷要求区内火电厂开展脱硫治理,目前,深圳妈湾电厂4#机组(30万千瓦)、连州电厂(2×12.5万千瓦)、广州纸厂(10万千瓦)、瑞明电厂(2×12.5万千瓦)、广州恒运电厂3#—5#锅炉(15万千瓦)、7#锅炉(21万千瓦),合计126万千瓦安装了脱硫装置。恒运电厂6#锅炉(21万千瓦)、在建的深圳妈湾电厂5—6#机(2×30万千瓦)、台山电厂1—2#机(2×60万千瓦),合计201万千瓦正在安装脱硫装置。省内其它火电机组均未安装脱硫装置。已建成脱硫装置机组容量仅占2002年全省火电装机容量5%左右,我省火电厂脱硫工作滞后。

(二)加快火电厂SO2治理的迫切性酸雨严重破坏我省生态系统,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随着我省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能源消耗总量将随之越来越大,必须采取较强硬措施加强对SO2污染治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等规定和《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的要求,到2005年,我省酸雨控制区SO2排放量要在2000年的基础上削减20%(非控制区削减10%),全省SO2排放量要控制在80万吨以内,酸雨控制区要控制在65.5万吨以内,全省电力行业SO2年排放总量要控制在48万吨内,2010年控制在45万吨内。预计“十五”期间省内新增火电机组在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装置情况下将新增SO2年排放3万吨左右,“十五”期间全省现有火电厂SO2年排放量应削减约20万吨。另外,根据我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确定的目标,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力争削减排放总量40%。因此,加快火电厂SO2治理将是治理我省酸雨污染、实现SO2排放控制目标的关键,是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指导思想: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总量控制、抓大促小、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的原则,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全省燃煤燃油火电厂,将采取提高燃料质量(采用低硫煤、低硫油)、高效低污染燃烧及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SO2防治措施,减少SO2排放量,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遏制酸雨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坚决执行控制燃料含硫量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新建火电厂SO2排放;合理制订各电厂的脱硫治理技术方案,重点加快建设条件较好、运行寿命较长的12.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工程建设。综合考虑发电机组经济运行寿命和电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对小火电机组主要采取“以大代小”逐步淘汰、严格控制燃料含硫量以及燃料掺烧脱硫添加剂等措施,减少SO2排放量;对仍具有较长运行寿命的小火电机组及大于12.5万千瓦的烧油燃气轮机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工艺好、投资相对较少的技术进行SO2治理。要以开展火电厂脱硫工程建设为契机,培育发展我省脱硫环保产业,逐步实现设备制造国产化。

目标:从2003年开始,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12.5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含在建)脱硫治理。珠江三角洲地区具备建设条件的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在“十五”期间要全部完成脱硫治理,到2007年珠江三角洲和人口密集的东西两翼地区12.5万千瓦以上燃煤及燃油发电机组都要配套安装脱硫设施;山区12.5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含在建)在2008年前完成脱硫治理。

到2005年,争取现有12.5万千瓦以上燃煤及燃油机组削减SO2排放24.4万吨/年(含在2003年前已建成脱硫装置的发电机组削减SO2排放约3.2万吨),通过关停部分污染严重的小火电及适当降低燃料含硫量,削减小火电机组SO2排放5万吨/年左右,合计削减约29.4万吨,初步控制我省酸雨污染状况;到2007年,12.5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再减排5.1万吨,实现削减SO2年排放量29.5万吨,加上小火电实行“以大代小”及严格控制燃料含硫量,削减SO2排放11万吨/年,合计减少约40.5万吨排放量,实现SO2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目标。到2008年再削减SO2年排放量约3万吨。

三、我省燃煤燃油机组脱硫技术选择

目前控制燃料SO2污染技术可分为四类,即燃烧前脱硫、燃烧中脱硫、燃烧后烟气脱硫以及煤转化过程中脱硫。综合比较,烟气脱硫技术比较成熟、脱硫效率较高、造价适中、运行可靠,而且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脱硫技术。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国家科技部2002年发布的《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也要求电厂安装烟气脱硫装置。因此,我省燃煤燃油火电厂SO2治理以配套安装烟气脱硫装置为主,同时也鼓励积极采用其它先进燃煤燃油脱硫技术。

燃煤燃油机组脱硫率应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的要求,即:燃用含硫量>=2%煤的机组或大容量机组(>=200MW)锅炉烟气脱硫设施脱硫率应保证在90%以上;燃用含硫量<2%煤的中小机组锅炉(<200MW),或是剩余寿命低于10年的老机组建设脱硫设施,在保证达标排放,并满足SO2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脱硫率保证在75%以上;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电厂正常发电时间的95%以上。

目前,烟气脱硫工艺主要有湿法、半干法、干法脱硫等几类,各有优劣和适应范围,不同电厂和机组应根据机组运行寿命等实际情况,按照尽量提高脱硫效率、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以及方便脱硫产物后处理的原则,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烟气脱硫技术。

四、主要任务及组织实施

(一)主要任务

2003—2007年,在5年时间内,全省累计建成投产1359万千瓦现有燃煤及燃油发电机组脱硫工程,其中“十五”开工并建成投产1104万千瓦;“十五”开工建设并在2007年前建成投产255万千瓦。

2003年计划开工建设16个电厂、24台机组的脱硫、总容量944万千瓦(包括在建的沙角A5#机、妈湾5—6#机、台山1—2#机、恒运6#机);2004年计划开工建设4个电厂、9台机组的脱硫、总容量250万千瓦;2005年计划开工建设4个电厂、7台机组的脱硫、总容量165万千瓦;2008年前完成山区154.5万千瓦煤电脱硫治理。脱硫工程建设计划详见附表。

(二)实施主体

按资产所属关系,现有火电厂脱硫工程项目业主实施单位主要有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855万千瓦,含粤电力)、深圳能源集团公司(220万千瓦)、国华电力公司(120万千瓦)、广州发展集团公司(120万千瓦)、广州恒运集团公司(21万千瓦)、华能集团公司(60万千瓦)、中山横门电厂(25万千瓦)、南海A厂(40万千瓦)、坪石电厂(12.5万千瓦)、广州发电厂(20万千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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