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煤工业锅炉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推进五环内城区“无煤化”建设;城八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要求北京市燃煤企业使用低硫低灰份优质煤,并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在远郊区和开发区(园区)不具备清洁能源供应条件的城镇地区实施燃煤锅炉整合,整合锅炉房单台锅炉容量在20t/h及20t/h以上。经整合的锅炉房需采用高效除尘、脱硫设施。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139-2007《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中,对2008年7月以后新建、扩建、改建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提出了限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