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中工锅炉网服务: 网站简介网络服务友情合作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21-34781959-325
 
首    页 综合资讯 《工业锅炉》期刊 标准信息网 行业协会 上海工锅所 展会信息 国际论坛
热点聚焦
行业动态
产经要闻
政策法规
新产品新技术
业界精英
标准新闻
行业活动预览
行业活动
"十三五"专栏
双碳信息
 
综合资讯   政策法规
 
工信部决定废止15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
来源: 工信部 加入收藏
特别推荐:《工业锅炉》征订 2017/4/6 13:08: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7年 第11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部对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行业标准开展了全面清理。经过评估和逐项评审,我部提出了整合精简结论,并已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

依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要求,我部决定废止《吊艇杆》等15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详见附件1),其中船舶行业2项、纺织行业1项、化工行业43项、制药装备行业2项、机械行业29项、轻工行业58项、民爆行业9项、冶金行业1项、电子行业4项、通信行业1项。决定将《六硝基茋》等354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调整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详见附件2),其中化工行业129项,冶金行业9项,建材行业31项,稀土行业1项,机械行业4项,制药装备行业23项,船舶行业13项,轻工行业67项,纺织行业42项,包装行业2项,民爆行业22项,电子行业7项,通信行业4项。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废止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清单(150项)

附件2:转为推荐性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清单(354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3月24日

 
 
本站对信息及信息来源的真实性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意见投诉 | 友情合作
Copyright @2004-2009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网络备案号:沪ICP备090865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