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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等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来源: 国家发改委 【加入收藏】
特别推荐:《工业锅炉》征订 2026/9/8 10:3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指导和规范有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等6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HJ 953.1-2026)。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2026)。

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造纸和纸制品业》(HJ 1482-2026)。

四、《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HJ 846-2026)。

五、《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26)。

六、《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2026)。

以上标准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附件1《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附件2《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HJ 846—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2018)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6年7月31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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