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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锅炉节能管理   上海市工业锅炉节能管理
 
工业锅炉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方法
来源: 上海市工业锅炉节能汇编 加入收藏
特别推荐:《工业锅炉》征订 2009/4/28 16:02:54
 

一、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审核机构对有节能专项资金奖励的工业锅炉节能项目(工程)进行的节能量审核工作。其他类型的工业锅炉节能项目参照使用。

二、审核依据
    (一)《工业锅炉节能项目节能量确定和检测方法》。
    (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仅限:
    1.《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 13234-91。
    2.《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 10180-2003。
    3.《蒸汽锅炉房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管理》DB31/176-2002。
    (三)工业锅炉节能项目相关材料。

三、审核原则和方法
    (一)审核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审核工作。
    (二)审核机构应当采用文档查阅、现场观察、计量测试、分析计算、随机访问和座谈会等方法进行审核。
    (三)审核机构应当保守受审核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影响受审核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审核内容

审核机构应围绕项目预测的节能量和项目完成后实际节能量进行审查与核实,主要审核内容包括项目的基准能耗状况、实施后能耗状况、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能耗泄漏四个方面。

 (一)项目基准能耗状况

项目基准能耗状况指项目实施前规定时间段内,项目范围内所有用能环节的各种能源消耗情况。其用能环节包括锅炉、热力输送、各项损耗、余废热回收利用和热力终端使用等。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项目工艺流程图,锅炉运行负荷变化幅度、规律、曲线。
    2.项目范围内锅炉的热力产量统计记录,分支热力输送流量、终端使用流量等热工参数。
    3.项目能源消耗平衡表和能流图。
    4.项目范围内锅炉等主要设备的运行记录(如动力车间抄表卡、记录薄、各车间用能的记录簿等)。
    5.耗能工质消耗情况。
    6.项目能源输入输出和消耗台帐,能源统计报表、财务帐表以及各种原始凭证。

(二)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

项目实施后能耗状况指项目完成并稳定运行后规定时间段内,项目范围内所有用能环节的各种能源消耗情况。其用能环节包括锅炉、热力输送、各项损耗、余废热回收利用和热力终端使用等。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工业锅炉节能项目完成情况。
    2.其他审核内容参照项目基准能耗状况审核内容。

 (三)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

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受审核方能源管理组织结构、人员和制度。
    2.项目能源计量设备的配备率、完好率、周检率和准确度。
    3.能源输入输出的检测检验报告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运行效率检测报告。

(四)能耗泄漏

 能耗泄漏指节能措施对项目范围以外能耗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必要时还应考虑技术以外影响能耗的因素。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相关设备(或工序)的基准能耗状况。
    2.项目实施后相关设备(或工序)能耗状况变化。

五、审核程序

接受审核委托后,审核机构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核,主要步骤为审核准备、文件审查、基准能耗状况现场审核以及实际节能量现场审核。审核机构可以根据工业锅炉节能项目的实际情况(例如节能量大小)对审核程序进行适当的调整。

(一)审核准备

根据节能量审核委托要求,组建审核组,并与受审核方就审核事宜建立初步联系。

 (二)文件审查

对工业锅炉节能项目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分析受审核方采取的节能措施是否合理可以,并对受审核方预测的节能量进行初步校验,提出需要现场审核验证的问题。

 (三)基准能耗状况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准备
    (1)编制审核计划,应包括审核目的、审核范围、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审核组成人员等内容。
    (2)审核组工作分工,根据审核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进行具体审核工作分工。
    (3)准备工作文件,包括检查表、证据记录信息表格、会议记录等。

2.现场审核实施
    (1)宣布审核计划,向受审核方的有关人员介绍审核的目的和方式,明确审核范围和受审核方参加人员。
    (2)收集和验证信息,收集与项目相关的信息并加以验证,并完整记录作为审核发现。对不符合内容,请受审核方作出解释。
    (3)形成审核结论,审核人员就审核发现以及在审核过程中所收集的其他信息进行讨论,直至达成一致。

(四)实际节能量现场审核

项目完成且运行稳定后,受审核方提出审核申请,审核机构进行实际节能量现场审核,审核程序与基准能耗状况现场审核相同,将两次审核结果相比较,计算得出项目实际节能量。

(五)审核质量保证

为提高审核发现与结论的可靠性,审核人员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多角度取证原则:对任何可能影响审核结论的证据,可采取数据追溯或计算检验等方法,从多个角度予以验证。
    2.交叉检查原则:如果存在多种确定节能量的方法,应进行交叉检查,提高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的可信度。
    3.外部评价原则:在无法进行实际观测或判断的情况下,可以借助客观第三方的评价,例如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六、审核报告
  (一)审核报告分为基准能耗审核报告和实际节能量审核报告。基准能耗审核报告主要是对工业锅炉节能项目实施前能耗状况、计量管理体系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报告;实际节能量审核报告是对项目完成后实际节能量审核情况的报告。
    (二)审核报告按统一要求和格式编写。
    (三)审核机构应按照节能量审核委托方的要求,按时提交审核报告,并送报有关部门。
    (四)审核机构对审核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附则
    1.《工业锅炉节能项目节能量确定和检测方法》另定。
    2.节能量审核报告样式另定。
    3.本方法即日起由上海市节能服务中心试行。

2008年5月18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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